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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
2022年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文章来源:音乐学院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5日   浏览人数:   分享到: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22〕27号)、《温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音乐学院专业特点及疫情防控特殊情况,特制定音乐学院202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贯彻教育方针,按照“确保安全性、确保公平性、确保科学性”的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工作,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确保安全。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二)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三)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组织管理

(一)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由院长、党委书记、副院长、纪委书记、硕士点负责人、系室主任等组成。院长任组长,学院党委书记任副组长,具体指导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好未录取学生的解释和投诉等相关工作。

(二)纪律督查组

由学院纪委书记、院领导、纪检委员、系室主任等组成。院纪委书记任组长,具体督查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流程、结果的公正、公开、公平,做好复试投诉及解释等相关工作。

(三)技术组

参加学校网络远程复试软件平台培训,负责网络复试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负责复试前考生技术指导、软件平台使用方法、复试流程相关介绍等工作。

(四)后勤组

负责研究生复试各项后勤保障及考场安排、布置、服务工作。

(五)思政考核小组

由学院书记、副书记和辅导员等组成,负责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组长负责考核具体内容、流程、评判标准、打分表的制定及组织工作。

(六)研究生专业复试小组

本组主要负责音乐与舞蹈学学术型研究生、学科教学(音乐)、艺术硕士专业型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成员由7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高级职称或相当人员组成,设组长1名,秘书1名。具体人员由纪律督查组于复试前一天,在符合条件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

四、复试

(一)复试资格审查: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思想政治品德鉴定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合成为一个PDF文件(附件1),并按照要求进行提交。

1.资格审核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2)准考证

(3)学历学籍证明

①应届生提供学生证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复试材料

(1)大学成绩单(须是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加盖公章)、学生证(应届毕业生)

(2)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

(3)科研论文、科研活动、工作业绩、专业技能等相关证书、获奖证明及其他材料

3.思想政治考核表、思想政治品德和学术诚信承诺书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二)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一志愿和调剂考生不低于我校规定的复试分数线;

(三)复试比例:结合招生计划和生源等情况,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一志愿生源复试比例不足时,先进行一志愿复试,一志愿录取不足时,再进行调剂。

(四)复试方式: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每位考生远程面试时间20分钟左右,具体由复试小组把握。面试过程中,由秘书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书面记录,记录表需由全体小组成员签字,并妥存备查。

(五)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考核、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相关计分标准按《温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执行。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等方面。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道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2. 专业课考核,根据招生目录及考试大纲内容要求,采用口试形式进行,具体如下。

    (1)音乐与舞蹈学(学术型)专业课考核内容(满分30分,直接计入复试成绩中):

    A.中国传统音乐理论方向: 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考生随机抽《中国传统音乐概论》方向问题二个,在面试中以口答的形式进行测试。

    B.中国音乐史学、乐律学、音乐声学各方向: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考生随机抽《中国音乐史》方向问题二个,在面试中以口答的形式进行测试。

    C. 作曲技术理论方向: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考生随机抽《作曲技术理论》方向问题二个,在面试中以口答的形式进行测试。

D.舞蹈创作研究方向:表演独舞作品2部,时间4分钟以上,独创率大于60%,跳、转、翻组合。

(2)学科教学(音乐)专业课考核内容(满分30分,直接计入复试成绩中):

理论考核或表演技能展示均可,考生根据方向自选其一。

A.理论类考核:考生现场抽取《中国传统音乐概论》方向问题一个,以口答形式完成。

B.表演类考核:声乐(中外作品各一首),或钢琴(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或琵琶(传统、现代各一首),或舞蹈(舞蹈基本功、舞蹈自创作品一段),自选其一。时间限制8分钟以内。

    (3)艺术硕士专业课考核内容(满分30分,直接计入复试成绩中):

 A.声乐演唱方向

美声唱法考生:演唱四首声乐作品,其中中外艺术歌曲各一首,中外歌剧咏叹调各一首(外国作品原文演唱)。现场抽唱2首,清唱(无需伴奏),时间限制在10分钟以内。

民族唱法考生:演唱四首中国声乐作品,其中民歌一首,中国歌剧咏叹调一首,其它二首不限。现场抽唱2首,清唱(无需伴奏),时间限制在10分钟以内。

B.钢琴演奏方向:作品四首,其中练习曲一首,复调作品一首,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自选乐曲一首。现场抽弹2首,时间限制在10分钟以内。

C.民族器乐演奏方向(琵琶、古筝):演奏作品三首,其中传统乐曲一首,现代创作作品二首。现场抽弹2首,时间限制在10分钟以内。

D.合唱指挥方向:自选混声合唱曲2首(中外作品各一首),现场指挥录音,录音考生自备;演奏乐曲一首(钢琴及其他乐器均可),演唱声乐作品一首(清唱),曲目自选。根据现场情况叫停,时间限制在10分钟以内。

E.音乐教育方向:说课(8分钟以内,内容从国家正式出版中小学教材中自选);钢琴自弹自唱一首;声乐演唱或钢琴演奏一首(自选其一,器乐演奏种类不限)。根据现场情况叫停,时间限制在10分钟以内。

3.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占复试总成绩的60%,按五级评分计分):

主要考核考生基本技能、综合运用能力、创新能力等,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察。对不具备研究生培养素质和潜力的考生将写出详尽评语,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成绩记为不及格。

4.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分,直接计入复试成绩中):

通过线上交流的形式,对考生进行听力及口语测试,当场给出成绩。

(六)同等学力考生由各复试小组组织加试,加试科目为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音乐基础理论、视唱练耳),方式为线上笔试。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加试课程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对跨门类、专业调剂考生是否加试本专业笔试科目由学院专业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实际情况确定。

五、调剂

(一)调剂要求:

1.必须符合我校的复试分数线和我院学位点的具体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二)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可除外)。

(三)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排序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初试总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择优排名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四)调剂工作程序

1.学校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各调剂专业和相关调剂信息。

2.学院根据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专业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调剂、复试、录取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经审核后于调剂系统开通前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3.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调剂系统”向我校提交调剂申请。

4.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

5.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及时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再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信息。

6.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

六、录取

(一)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志愿考生分别进行复试,分列排序。考生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总分数相同时,复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若再相同,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分数高者排名优先;若再相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若因招生计划追加或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不予录取。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议,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最后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并经学校批准后,上报浙江省考试院、教育部审批。

(二)有下列几种情况中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及格(低于60分);

4.体检不合格;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6.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体检

体检根据教育部规定安排在拟录取后。拟录取考生向学院递交在当地二甲以上公立医院所做的体检证明材料(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半年内有效)。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待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安排进行入校体检。经学校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信息公开

对复试录取办法、考生成绩、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重要信息在学院网站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复试违规处理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和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温州大学音乐学院负责解释。本方案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时间安排

(一)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初定)

(1)学科教学(音乐)专业型硕士:3月29日9:00

(2)艺术硕士(音乐):3月30日9:00

(二)同等学力加试(初定)

(1)视唱练耳:3月28日9:00

(2)音乐基础理论:3月28日14:00

(三)第一批调剂复试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开通之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期间应急电话:19557732597 

 

温州大学音乐学院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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