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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
2013年绍兴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文章来源:温州大学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9日   浏览人数:   分享到: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共青团浙江省委《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将组织实施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3年省下达我市选聘大学生“村官”150名,其中面向部分211、985等全国重点院校和部分省内本科院校择优选聘50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00名(其中A岗位80名,必须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B岗位20名,不限),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市直
绍兴县
诸暨市
上虞市
嵊州市
新昌县
越城区
合计
择优选聘岗位及数量
8
8
8
8
7
7
4
50
公开选聘岗位及数量
A岗位
9
14
14
10
6
22
5
80
B岗位
3
3
3
2
2
6
1
20
合   计
20
25
25
20
15
35
10
150

二、选聘方式
选聘工作采用择优选聘与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择优选聘通过相关高校推荐、组织面试的方式确定人选;公开选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确定人选。
三、选聘条件
所有热爱基层工作、热心农村事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志于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参加报名。同时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2、参加择优选聘的,须为部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211、985重点院校应届高校毕业生(本省高校生源不限、省外高校须为浙江生源)或我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次录取重点专业(具体院校名单附后)的应届毕业生(生源不限),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
3、参加公开选聘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和往届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报考生源地选聘岗位,已经落户人员报考户籍所在地选聘岗位(以县、市、区确定生源或户籍所在地,市直选聘岗位对应的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与越城区相同)。
四、选聘程序
(一)择优选聘
   1、组织报名
时间:4月5日前。
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团省委会同相关高校开展宣传动员,宣讲大学生村官工作政策,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按照择优选聘计划和条件要求,组织学生自愿报名。
   2、择优推荐
时间:4月5日至10日。
相关高校根据报名情况,将符合条件人员按照1:1.5的比例推荐产生初步人选。211、985高校由省教育厅负责汇总,省内高校由团省委负责汇总。
   3、资格审查
时间: 4月16日9:00至16:00。
初步人选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组织关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绍兴市人才大楼一楼参加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4、面试
时间: 4月23日。9:00开始,一天内完成。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按照选聘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5、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可与公开选聘同时组织。
(二)公开选聘
公开选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再组织现场报名。
   1、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4月26日9:00至5月3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
时间:4月27日至5月6日。
各地根据选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未通过者可在5月7日24:00前再次报名并接受复审。
   3、缴费
时间:4月27日9:00至5月8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4、笔试
时间:5月26日上午9:00至12:00。
笔试由省里统一命题和阅卷,全市统一组织,在各县(市、区)分设考点。笔试科目1门,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申论,满分为100分,根据实际情况,由省里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没有达到2:1比例时,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报考人员在5月21日至5月24日期间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在6月10日全市统一对外公布。
   5、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参加选聘地的资格复审。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组织关系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往届毕业生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组织关系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由各地自主确定,审查合格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6、面试
时间:6月23日上午9:00开始,一天内完成。
地点由各地确定。面试由省里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7、体检、考察
时间:7月15日前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考察由各地自行组织,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聘用
时间:7月底前
体检、考核结束后,各地应对拟聘用对象(包括择优选聘对象)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于7月底前完成全部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两项计划”的聘用参照浙组[2009]36号文件规定执行,不占本次村官选聘指标,在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选择村官岗位。
2、本次选聘按“两项计划”人员、择优选聘人员、公开选聘人员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择优选聘人员和公开选聘人员的岗位按成绩由高到低自行选择(择优选聘人员成绩为面试成绩,成绩相同时抽签确定顺序;公开选聘人员成绩为笔试与面试的总成绩,总成绩相等时,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全部成绩相同时以抽签形式确定择岗顺序)。
3、市本级聘用工作由各开发区(新区)负责;各县(市、区)由组织人力社保部门负责。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统一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所在乡镇(街道)与高校毕业生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的,经双方协商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任满2个聘期、未担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的,原则上不再续聘。对于违反工作纪律或重大失职而造成严重影响的,可及时解聘。
4、聘用期间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比照当地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统一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相关选聘信息详见各地选聘公告,或于即日起登陆下列网站查询:
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 15 日
择优选聘高校名单
(共35所)
一、部分211、985全国重点高校(共14所):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华中农业大学
二、部分本省本科高校(共21所):
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温州医学院、浙江海洋学院、浙江农林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国计量学院、浙江科技学院、浙江财经学院、嘉兴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湖州师范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温州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台州学院、丽水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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