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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通知
关于开展温州大学“南龙房开”助学金评审工作的
文章来源:音乐学院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02日   浏览人数:   分享到:
各学院、各班级: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温州南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捐资人民币150万元(自2007年起每年捐资人民币50万元),设立“南龙房开”助学金。为做好此项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具有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及以上单位贫困证明),列入本学年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名单;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课程(新生高考成绩优良);
3、热爱祖国,关心集体,思想进步,自立自强,诚实守信,感恩奉献,品德优良,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
4、生活节俭,无吸烟、酗酒等不良嗜好;
5、遵纪守法,未受纪律处分。
三、学生申请与评审程序
1、根据申请条件,学生个人于11月4日之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温州大学“南龙房开”助学金申请表》;
2、各学院评审小组认真核实申请学生的具体情况,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结合申请条件,提出初步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16日前报送学生处(学工部)助学解困中心(南校区行政楼415),由助学解困中心和温州南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审定、公布评审结果,并举行资助仪式(时间待定)。
四、评审名额及金额
评审总名额为167名,各学院名额分配详见附表。2009/2010学年每位受助学生资助金额为3000元。
五、其他说明
1、各学院确保所有在校贫困学生人人知晓“南龙房开”助学金申请时间、条件和评审程序;
2、去年已享受过此项助学金的同学,如符合条件的原则上继续享受;
3、获得“移动·学子情”全球通爱心助学的同学原则上不再享受此资助。
六、本办法由校助学解困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王中对(老师) 86596030
附件1:温州大学“南龙房开”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温州大学“南龙房开”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3:温州大学“南龙房开”助学金获得者名单汇总表
温州大学学生处(学工部)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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