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通知 > 正文
学生通知
【转】关于做好2021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与开学初助学解困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音乐学院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2日   浏览人数:   分享到:

各学院、用工单位:

为扎实做好开学初学生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

各学院须按照要求,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畅通,要在新生报到处设立“绿色通道”现场服务点,并明显摆放“绿色通道”标识,办理好迎新系统网上相应手续;及时慰问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特别是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请各学院按照初分配名额(附件1)将“绿色通道”慰问金学院汇总表(附件2)于9月15日前交至学工部资助服务科,邮箱:545389135@qq.com,主题“XX学院+绿色通道慰问金”。请各学院及时收集未报到的新生信息,要逐一联系,了解具体原因,确保不让一名大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不能入学。

二、深入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解读

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是实现应助尽助的前提,学工部(学生处)已经将《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温州大学学生手册》随同录取通知书寄给新生,各学院要采取班主任培训、主题班会等方式大力宣传、解读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参照《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附件3),确保新生人人知晓。

三、认真排摸暑假期间学生意外变故情况

各学院须全面掌握学生暑假期间遭遇意外事故或疫情、台风、地震、泥石流、洪涝等灾害情况,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组织好学生在 9月25日前在《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XX学院暑假临时困难补助汇总表》(附件4)中完成申请,学院资助辅导员在9月30日前完成审核,并以学院为单位将材料发至邮箱545389135@qq.com,主题为“XX学院+暑期临时困补”。

四、精心做好新生的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

做好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是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位的前提,务必高度重视。各学院遵照《温州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相关附件》(附件5),于9月20日前完成新老生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将电子版《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汇总表》以“XX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为主题,发送至邮箱545389135@qq.com,其余的材料请大家做好过会、公示、归档工作。

五、确保勤工助学工作有序开展

1.用工部门岗位申请

1)岗位申请:2021年9月15日前,各用工单位在系统内,根据下半年勤工经费额度,申请2021-2022学年的用工岗位,其中教室卫生管理员、卫生打分员岗位由学院根据本学期课程安排自行设置。教室卫生管理员、卫生打分员由学院负责招聘、培训和管理。学工部综合考虑学院和部门实际情况进行审批。请各用工部门务必根据下半年勤工经费额度来对岗位数量进行设置(学工系统-勤工助学-查询统计-酬金划拨查询)。

2)申请流程:岗位管理--用人单位岗位申请--申请(选择2021-2022学年)

3)注意事项:岗位性质选择长期岗位;困难生数原则上不低于需求人数60%;有效时设置:限时;是否受岗位申请数限制:是;岗位开始时间2021.9.1,岗位结束时间2022.8.31。

4)管理员权限设置:各用工单位确定一位勤工岗管理员,默认为之前的勤工岗管理员,如个别岗位管理员有所变动,请于9月15日前将更改的管理员信息表(附件6)发到邮箱545389135@qq.com,主题为“XX部门/学院+勤工管理员信息更改”,学工部统一为新的管理员开通权限。

2.学生岗位申请及上岗时间

岗位审核后,各用工单位可以通知学生在学工系统中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用工部门审核通过用工学生后即可通知该生上岗。学生岗位的调整、退岗等工作用工部门可自行在学工系统中完成(各用工部门也可在学工系统-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待岗学生库里寻找待岗学生)。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室卫生管理岗位人员(包括教室卫生保洁员、教室卫生监督员与教室卫生总负责人)从第三周周一(9月20日)开始上岗工作,前两周由物业公司统一安排教室卫生打扫;各学院要在前二周内做好人员安排,避免因学生离岗导致教室卫生无人打扫现象。其他岗位学生根据工作需要随时上岗,具体上岗时间由用工单位自行安排。

六、做好暑期线上家访慰问后续工作

各学院要整理好暑期线上家访学生资助对象的相关材料(少量高清原图、小结等),于9月15日前发送至545389135@qq.com,主题为“XX学院+暑期家访材料”,其余材料学院自行做好存档工作。

七、通知生源地贷款学生相关信息填写工作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续办理的要求,学生在生源地办理完毕信用助学贷款后,需要高校在限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回执录入,请各学院通知新老生务必在9月12日前在网上完成《温州大学学生生源地贷款信息调查》的填写,二维码如下:

 

八、学生学费缓交办理

如有学生需要办理学费缓交,学生需填写《温州大学学宿费缓交申请表》(附件7)和《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XX学院学费缓交汇总表》(附件8),各学院请通知学生务必于9月14日前申请(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者,后续不再受理),学院请在9月16日将审核通过的学生的纸质版附件7送至学工部416办公室盖章,电子版附件8发送至545389135@qq.com,主题“XX学院+学费缓交汇总”。

资助服务科联系方式:江老师,86596031/660178。

 

 

 

             温州大学学工部(学生处)

2021年9月1日


关注我们

信息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 | 院领导信箱 | 老网站
Copyright © 2007-2018 温州大学音乐学院 地点:温州市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北校区音乐楼 技术支持:捷点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