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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音乐学院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08日   浏览人数:   分享到:

各学院、各开课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根据《温州大学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管理办法》规定和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全校课程教学大纲的制(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修)订范围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均须制(修)订教学大纲,由开课学院(部门)组织相关基层教学组织、课程团队、教师完成制(修)订相关工作。

二、制(修)订依据

1.《温州大学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管理办法》(附件1-1)。

2.本科专业类质量国家标准和专业评估认证标准。

3.各专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课程思政系列文件。

三、具体要求

1.课程教学大纲中的课程名称、代码、性质、学分、学时、对应的毕业要求等必须与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不得随意更改。

2.课程教学大纲采用统一模板进行制(修)订。

如因课程实际情况需要更改模板的,应在涵盖大纲模板所有内容的基础上进行增设或调整。

3.严格落实国家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和温州大学课程思政建设系列文件要求,各门课程务必不断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在教学大纲、教案(讲义)中明确课程育人目标在教学过程中注重传道授业解惑、育人育才的有机统一注重加强对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传承和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引导当代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

4.平时成绩占课程总评成绩的比例一般不少于40%,平时成绩构成的各分项、分项比例及评分方式需在课程教学大纲中加以规定,具体详见《温州大学本科课程平时成绩评定与管理办法》(温大行政发202294)(附件1-2)。

5.已立项的各级各类一流本科课程,须对标相应建设标准,在教学大纲中体现“两性一度”(即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要求,不断加强课程内涵建设,提高课程建设质量。

四、材料要求

开课单位专业课教学大纲按专业汇总其他课程按公共课、公选课等汇总,参照学校统一模板整理成册,妥善保存,以备后续各级各类教学检查使用,汇编封面模板见附件7。请于2025年36日(周四)之前将电子版汇编材料通过浙政钉发送。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科许慧,联系电话:725077


                 温州大学教务处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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