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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第三届温州大学“十佳大学生” 评选的通知
文章来源:音乐学院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4日   浏览人数:   分享到: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挖掘和宣传我校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彰显广大学子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和担大任的时代风采。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届温州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温州大学学籍的全日制非毕业班本专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依据

《温州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温大行政发〔2021〕79号(附件1)

三、评选流程

第一阶段:学院推荐

1.各学院召开评审会,产生候选人(推荐名额见附件2),并将候选人事迹在本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各学院督促学生在系统中进行申报。

【申报流程】:

PC端:温州大学统一身份认证—全部应用—学工系统(新)—服务大厅—评奖评优—个人荣誉称号申请—十佳大学生申请

移动端:我的温大—我的应用—移动学工—服务大厅—评奖评优—个人荣誉称号申请—十佳大学生申请

注:先进个人事迹范本请在各自申请页面下方的“材料下载”中下载。

第二阶段:学校评审

1.学校组织评审会,候选人进行现场展示或公开答辩,评审会时间另行通知。

2.以现场专家评委评分的70%比例和现场学生代表(群众代表)投票得分30%的比例进行综合排序,产生温州大学“十佳大学生”建议人选及提名人选。

3.评选结果在校园网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四、项目支持

该项目由温州大学著名校友王仲辉先生捐资设立,旨在选树和培育温州大学优秀在校学生。王仲辉,上海叁陆伍投资公司董事长,清科集团合伙人、执行副总裁、清科创投总经理,知名投资人,现任温州大学商学院校友分会会长,温州大学兼职教授、学生创业导师等,曾成功登顶珠穆朗玛峰,成为征服地球“三极”的首位温州人。

五、其他说明

1.各学院在系统审批过程中要注意事迹材料附件(2000字左右,主要介绍该生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表现)是否有,学生生活照1张(1M以上)是否规范。纸质版本报送另行通知。

2.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学工部雷霞老师联系。电话:86596030。



附件1:温州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

附件2:温州大学十佳大学生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

附件3:温州大学十佳大学生候选人申报表

附件4:温州大学第 十佳大学生推荐人汇总表



 

 

 温州大学党委学工部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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