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通知 > 正文
学生通知
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音乐学院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08日   浏览人数:   分享到:

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做好我校2026届的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2026届毕业班学生(2021级五年制本科生、2022级四年制本科生、2024级二年制专升本、专科学生)。

二、审查标准

1.原则上以本年级本专业的培养方案为依据,审核学生是否达到毕业要求。

2.根据《温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审查学位资格。

三、审查结论分类

1.毕业: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获得规定的各项学分和总学分,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发放学位证书。

2.结业:学生在标准学习年限内,未能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条件,所获学分数达到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总学分数85%及以上者,准予结业,并办理离校手续。

结业后至最长学习期限内,学生可申请课程补修或重修,达到毕业条件的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资格的,可申请学位授予。超过最长学习年限达不到毕业条件的,则永久结业。

3.降级:未达到结业条件或达到结业条件而不愿结业的学生,可申请降级。经申请编入下一年级就读,但合计学习年限不能超过最长学习年限。

申请降级学生填写《温州大学本科生降级申请表》,并于7月5日前交各自学院,再由学院送交教务处。申请降级学生不需办理离校手续。

4.延长学习:未达毕(结)业条件而不申请降级的,可申请延长学习进行离校补修或重修,办理离校手续后修读未完成课业。在最长学习年限内达到毕(结)业要求的发放相应证书,达到学位授予资格,可申请学位授予。

申请延长学习学生填写《温州大学本科生延长学习申请表》,并于7月5日前交各自学院,再由学院送交教务处。最长学习年限届满还不能毕业的,依据学生学业情况申请结业或肄业,不得再继续修读,不予保留学籍。

5.退学、肄业:未达毕(结)业条件,不愿意申请降级、延长学习的,可申请退学。达到肄业条件的可申请办理肄业证书。

四、审查程序

(一)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流程

1.第一批:截止6月3日,学院送交有确定毕业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结论的毕业生终审表,结论包括“毕业”“结业”“降级”“延长学习”“退学/肄业”,并明确是否授予学位;对尚有课程补修或重修的毕业生第二批或第三批资格审核后报送。

符合《温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需经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获取学位的学生,经学院审批后于6月3日前报送获奖证书、期刊论文、发明专利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报送材料:《温州大学2026届毕业生主修专业毕业与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终审表》(附件1)、《温州大学2026届辅修或微专业毕业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

2.第二批:截止7月8日,学院送交第二批毕业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结论的毕业生终审表,结论仅限:“毕业”“结业”“降级”“延长学习”“退学/肄业”,同时明确是否授予学位。

报送材料:附件1、附件2

3.第三批:截止7月13日,学院送交第三批毕业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结论的毕业生终审表,结论仅限:“毕业”“结业”“降级”“延长学习”“退学/肄业”,同时明确是否授予学位。

报送材料:附件1、附件2

(二)学院审核注意事项

1.学院须对毕业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结果予以公示,严格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确保全体毕业生资格审核无遗漏无遗留。同时,有毕业论文延迟答辩的学院,相关成绩务必在资格审核前录入系统。

2.对转学、复学、转专业、降级、延长学习、提前毕业、更名等特殊毕业生要进行认真核实,确保准确无误。

五、其他工作安排

1.毕业图像校对:于5月15日前完成,学生务必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校对本人毕业图像等信息。

2.毕业班成绩录入:5月20日前完成毕业班学生成绩录入,各类成绩未在该日期前录入教务系统的,审核程序及证书发放批次顺延。

3.成绩单存档:各学院依据证书发放批次打印学生成绩表(一式二份),一份存入学生档案,一份送交教务处,教务处移交档案馆存档。

打印方式:彩色打印成绩单的,【自带公章】可直接存档及送交;黑白打印的,不勾选【打印成绩单公章】,成绩表不显示公章,需到教务处手工盖章。

4.费用缴纳注意事项:结业、降级、延长学习的学生需按学校相关规定缴纳学费或课程修读费用。

六、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资格审查及证书发放安排

因本学期课程重修、补修或课外学分未及时取得;或符合《温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五条,但证书(证明)原件延迟未能在学位资格审核中通过的学生,于2026年9月开学后准备相关材料,填报《温州大学学历证书申请表》、《温州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4),经所在学院审核后报送教务处终审,合格者换发毕业证书,学位会议后发放学位证书。

毕业生资格审查责任大、时间紧、任务重,要求各有关学院、部门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安排,落实具体经办人员,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地做好毕业班各类课程的成绩录入、资格审查各项材料的统计、分类、核对、审查及存档工作。

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审查联系人:郑寒芳(778091);

微专业毕业资格审查联系人:周林舒纯;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发放及学历学位注册联系人:李海先(778090);

资格审查系统技术操作咨询联系人:陈畅(775078)。


                                                                         温州大学教务处

2026年5月8日


 附件1:温州大学2026届毕业生主修专业毕业与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终审表.xls

 附件2:温州大学2026届辅修或微专业毕业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3-降级、延长学习申请表.zip

 附件4-提早、延迟毕(结)业、肄业、结业换毕业类申请表.zip

 附件5-相关规章制度.zip

关注我们

信息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 | 院领导信箱 | 老网站
Copyright © 2007-2018 温州大学音乐学院 地点:温州市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北校区音乐楼 技术支持:捷点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