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同学:
根据《温州大学学生收费管理办法》(温大行政〔2014〕133号)和《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标准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0〕263号)规定,学校按照学生的选课情况收取学分修读费。为确保选课数据正确无误,请毕业班学生认真核对全部学期的选课情况及课程学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时间
2026年5月28日(周四)——6月2日(周二)
二、核对对象
2026届毕业班学生:
2021级五年制本科、2022级四年制本科、2024级二年制专升本——核对全部学期选课情况和总学分后签字确认
非毕业班学生:
2022建筑学、2023/2024/2025级本科、2025级专升本——核对2025-2026学年选课情况和总学分
三、核对方法
1.各学院下载附件1:《2026届毕业班学生选课学分核对表》,按班级发放至学生进行核对。
2.学生登录教务系统,进入【信息查询】菜单,通过【选课名单查询】、【学生学业情况查询】,核对各学期选课、学分与课程修读情况。
3.2026届毕业生核对无误的,在核对表“无问题栏”签字确认。
4.核对存在异议的,毕业生须在核对表“问题栏”签字,并填写《选课学分核对申请表》;非毕业生直接填写该申请表,交至学院教务科核查处理。
5.各学院于2025年6月3日16:00(周三)前,将《2026届毕业班学生选课学分核对表》(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和《选课学分核对申请表》(加盖本学院公章)交教务处409室陈老师处。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选课手续的,不予改、补、退选课。因特殊事由申请办理的,须在申请表中详细注明申请理由:专业课由所在学院酌情处理,公共课由教务处核查后统一处理。
四、注意事项
1.此次核对将作为学校对学生收取学分修读费的依据,请各位同学务必认真核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申请表,没有在备注栏签字的学生,将视为学生默认系统里的选课学分正确无误,学校将按照系统里的总学分收取学分学费。
2.选课记录直接关系到每个学生的学费、成绩录入和毕业,请学院认真做好选课学分核对工作。
3.根据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联合发出的最新通知浙发改价格〔2020〕263号,公办本科高校的学分学费标准调整为每学分120元。新的学分制收费标准实行“新生新政策、 老生老办法”,自2020年秋季起新生执行,已在校就读老生仍执行原标准收费。
教务处、计财处
2026年5月28日
附件1:2026届毕业班学生选课学分核对表-汇总表.xlsx
附件2:选课学分核对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