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学生:
本学期缓考、补考等成绩录入工作现已结束,必修课程不及格学分达到以下规定的学生将给予学业预警。
依据《温州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26年修订)》(温大行政〔2026〕64号)第三十七条:“学校每学期开展学业预警工作,学生不通过课程学分(不含公选课、任选课)前一学期达8学分及以上或者历年累计达20学分及以上,给予学业预警。”第三十八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退学:……(七)受学业预警累计4次及以上的。”《温州大学五年制学前教育专科生学籍管理规定》[2021]第89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学生经补考或重修后仍不及格课程(含不申请补考课程),1学期达到4门课程或者各学期累计达到8门课程及以上,给予学业警告。”
依据以上规定,现将给予学业预警的拟定学生名单发送各学院,请各学院核实后作出处理意见,并按报送模版(见附件1)填写,于10月13日前报送教务处一份备案。
同时请各学院务必将学生学业预警情况及时通告学生和学生家长,做好学生的学业指导与帮扶工作。
温州大学教务处
2026年10月8日
附件1:学业预警报送模版.xls